2月21日,皋兰县检察院被皋兰县委、县政府评为2016年度“禁毒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共办理各类涉嫌毒品犯罪案件28件35人,全部依法快捕快诉,法院均做出了有罪判决。县检察院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法惩治毒品犯罪,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分子,有效预防和遏制了毒品犯罪活动。
据了解,皋兰县检察院,在办理毒品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的过程中,加强了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依法适时介入重大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发挥了保证办案质量、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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