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报讯(记者 焦太霞) 皋兰县人杨某、李某因经营的餐厅生意不佳,遂动了歪念头,竟然在餐厅后面租赁场地从事组织卖淫嫖娼活动。月日,兰州市皋兰县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该案的一审判决,以杨某、李某均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元。
年8月,杨某、李某开始经营“聚仙阁”餐厅。后由于生意不好,杨某、李某在该餐厅后院租赁一小二楼,专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皋兰县法院一审认为,杨某、李某共同经营餐厅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多次容留并介绍他人卖淫,二人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应处以刑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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