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叶)皋兰什川“1·28”泥石流事故,牵出了皋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虎某、该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辛某玩忽职守案。5月3日,记者获悉兰州市安宁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虎某、辛某均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经查,2013年4月,甘肃恒远投资有限公司开始在皋兰县什川镇大奔头山进行平山造地工程建设,平山造地工程采用水冲式泥浆淤埋、冲填的方式进行,先后在大深沟内建成2座简易土坝。2015年1月28日上午11时许,淤地坝溃坝,引发泥石流事故。在恒远公司组织项目建设期间,时任皋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的虎某与该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辛某涉嫌玩忽职守,最终导致发生泥石流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虎某、辛某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玩忽职守罪。综合“1·28”事故的成因、经过及本案事实、情节,法院最终判决二人免予刑事处罚。
新闻推荐
本报讯 (记者吕霞)5月18日,兰州市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这些问题分别是:1.皋兰县民政局原副局长魏德恒、农牧局能源办原农艺师彭燕萍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09年,...
皋兰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皋兰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