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真的太感谢政府了。我的工资在劳动监察大队介入2天后便要了回来,要不是政府帮忙,我这工资肯定是没指望了。”寒冬来袭,温暖再续。在皋兰一建筑工地打工,向老板讨要工资无果的何师傅于昨日从皋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手中接过4000多块钱的“工资”后激动地说。何师傅之所以能“迅捷”拿到工资,多亏了皋兰县未雨绸缪征收“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保障制度。
近年来,随着项目建设范围不断扩大,因一些环节的监管不够完善,建设施工领域劳资纠纷、农民工讨薪难而引发的信访问题逐年增加。为解决这一问题,皋兰县今年5月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征收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保障办法》,向县域内所有施工单位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特别是加大了对今年实施的90项重点项目的征收力度,确保建设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3%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农民工撑起了维护权益的“保护伞”。
皋兰县对于《办法》出台之后的每一户有意“落户”皋兰的企业或项目都严把“准入关”,在引进洽谈阶段,与项目投资方协商,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纳入项目合同范畴,作为招商引资的准入条件之一,在合同签定后,督促项目投资方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划入县人社局指定的银行专户中。对政策性项目,皋兰县财政局在收到人社局为建设方出具的《皋兰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确认书》后,才会将项目资金拨付施工单位。对于通过各对口部门下拨的项目资金,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项目开工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有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很多企业考虑到他们坚持拒绝给工人支付工资,我们就会用他们缴的保证金来垫付,完了他们又得补充交齐保证金,所以在我们去讨要工资时,很多企业也能很快都将工资支付了。”皋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笑着对记者解释道。截至目前,已有40多家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00多万元。同时,皋兰县还对县域内所有项目和投资民间工程建设的务工人员进行实名备案,以便更好的保护农民工讨薪的合法权益。目前,已完成51家企业的实名备案工作,登记在册务工人员44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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