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警方侦破特大租车抢劫杀人案
皋兰警方侦破特大租车抢劫杀人案
本报记者 徐俊勇
近日,皋兰县公安局成功侦破“2008·8·19”特大租车杀人案。将涉案的3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2008年8月20日上午,城关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大砂坪一偏僻山沟有辆被人遗弃的黑色桑塔纳轿车。警方现场勘查后发现,轿车内有大量血迹,并在后备厢里找到了该车车牌。
调阅相关资料民警得知,8月19日下午,跑黑车的陶某某驾驶车辆在安宁区刘家堡广场被人租乘后下落不明,租车的是3名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
就在警方四处查找陶某某下落时,8月23日,皋兰县中心乡兰沟村邹家庄村民在东沟放羊时,在一处山洞里发现一具男尸。经皋兰县公安局民警确认,死者就是失踪的陶某某,身中48刀。
皋兰警方对此案展开调查,但由于嫌疑人警惕性高,反侦查能力强,侦破工作一直没有突破性进展。
2013年8月,皋兰县公安局民警再次深入抛尸现场周边村庄细致排查。在中心乡钱家窑村,民警在村民聊天中获悉了一条重要线索:当年在警方逐村排查年轻男子时,有个叫王某某的是找别人顶替按的指纹,此人当年与邻村的同学刘某某、朱某某来往频繁,但案发后3人突然各自出外打工,此后就没有再回来过。
今年12月15日,民警在会宁县某宾馆、永靖县,分别将涉案嫌疑人刘某某、朱某某抓获。次日在安宁区将已结婚生育两个孩子的王某某抓获。
3人落网后,这起发生在5年前的团伙抢劫杀人案案情大白。
2008年,刘某某在安宁区水挂庄附近开了家货运部,但始终生意冷清。一次闲聊时刘某某提议抢劫出租车司机,3人凑了400多元钱买了三把匕首。
2008年8月19日,3人拦下陶某某的黑车,以80元的价钱让陶某某将他们从刘家堡拉至皋兰县境内。3人伺机持刀将陶某某连捅48刀,从其口袋里拿走150元现金,又将陶某某抬至后备厢,由王某某驾车来到皋兰县中心乡兰沟村邹家庄,在村东沟一山洞里将陶某某抛尸,然后驾车向兰州方向逃窜。在大砂坪看到有公安检查站,3人便将车遗弃在一偏僻山沟里,然后开始了逃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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