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毕研敏通讯员韩耀)今年以来,钢城区民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思想充“电”,对标先进找差距、转换思路补短板、立足优势创亮点,用真心做实事,用真情暖民心,用精准精细的服务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体现民政担当,彰显民政作为。
低保方面,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单人保”、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政策,确保低保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政策不变,做到“应保尽保”,截至10月,城乡低保保障2378户3614人。在城乡社会救助标准方面,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821元/月、614元/月提高到904元/月、676元/月;城乡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1232元/月、1071元/月提高到1356元/月、1179元/月,与2020年相比,均提高约10%左右。2021年1-10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约2500万元,发放城乡特困供养资金约1153万元。
特困方面,2021年被山东省民政厅确定为特困人员监护试点单位,形成了“1244”的特困人员监护照护模式。目前,城乡特困人员共保障740人,其中,农村分散供养630人,集中供养82人,城市特困28人,一至四级智力、精神残疾特困人员114人,将完全不能自理的一、二级智力和精神残疾特困人员24人纳入监护范围,实施动态管理。依法签订《监护确定协议》,指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落实监护内容,开展照护服务。
临时救助方面,对患重特大疾病、意外造成人身伤害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及时发现、应救尽救。截至10月份,共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98万元。2021年两次区级共救助372人、176万元。对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通过“幸福钢城”媒体平台发布救助条件、标准、申报材料及方式,确保及时获悉政策、提报材料、获取救助。8月底,按照4000元/人标准为7名新生发放入学救助金共计28000元。
流浪乞讨救助方面,以区汶水救助关爱中心为支撑,街道、村居临时救助点为基础,健全四级救助网络。依托农村幸福院设立12处临时救助点,提供食宿、医疗服务,实现高效率救助服务。截至目前,开展街面巡查200余次,共救助12人,其中,护送返乡8人,街道、部门协同救助4人。
幸福食堂方面,按月发放幸福食堂补贴,扩大照料人员范围,原则上自理能力差、无子女照料或照料不及时的农村独居老人、留守老人、残疾人、高龄老人皆可纳入幸福食堂照料范围。7月份,保障1903人、发放补贴29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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