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5日讯(记者亓玉飞)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45号),莱芜区大王庄镇、茶业口镇、杨庄镇三个镇获得2020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资金奖励,每个镇奖励100万元。此外,大王庄镇、茶业口镇、杨庄镇、和庄镇、方下街道、寨里镇等六个镇获得2019年度济南市耕地保护激励镇(街道),每个镇奖励70万元。
按照省、市耕地保护激励政策规定,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政府给予资金奖励,同时要求,受激励的乡(镇)政府应将不低于激励资金的70%用于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激励资金将专项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等方面。
区自然资源局在综合考虑耕地保护任务、耕地保护责任制期中考核、耕地保护制度创新、土地违法问题等因素,侧重考量各镇街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护效果,经集体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后,向市、省推荐,最终确定了获奖励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将联合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下达等相关工作,并适时对耕地保护激励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督促当地政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
下一步,全区将按照新时期耕地保护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区耕地保护奖惩机制,让保护耕地突出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政治上赢荣誉、经济上得实惠,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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