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亓亭 通讯员 邹怡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莱芜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隐形眼镜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着重规范隐形眼镜经营市场秩序,打击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包括美瞳)的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主要以眼镜商城、小商品市场、购物商场、学校周边饰品店铺等为重点检查区域。重点检查经营企业进货查验及记录情况、产品销售记录情况、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留存产品供应商资质、产品标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出动检查人员62人次,责令整改3家,并对一家无证经营的业户立案调查。
在此,莱芜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隐形眼镜(包括美瞳)、护理液均系三类医疗器械,消费者在进行购买时,一定要注意经营者是否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武希刚通讯员李萌萌)3月6日至7日,莱芜区委办公室举办全区办公室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涵盖各功...
莱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莱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