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文戈、刘海、刘洋非法高利放贷后,通过暴力、威胁、辱骂、滋扰、纠缠等手段向被害人或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进行追债,采用进入他人家中摔坏、拿走物品,持喇叭叫骂滋扰,在路边逼停、砸毁他人车辆等具体方式,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并随意对他人进行殴打,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钢城区法院对刘海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对刘洋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对刘文戈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本报记者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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