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非洲猪瘟疫情自从去年8月份在我国辽宁省首次发生以来,半年时间已扩散至全国26个省份。不过据农业农村部判断,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势头已开始减缓。
据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最新消息,2019年2月20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济南市莱芜区某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该养殖场存栏生猪4504头,发病17头,死亡3头。
据悉,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立即派出督导组赴当地。当地已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对全部病死和扑杀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禁止所有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封锁区,禁止生猪运入封锁区。目前,上述措施均已落实。
而就在一天之前,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2月18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北海市银海区两个养殖小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上述两个养殖小区共存栏生猪23555头,发病1629头,死亡924头。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两例疫情均系山东省、广西自治区首次发生。界面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自2018年8月3日我国辽宁省确诊首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截至2019年2月20日,全国已有26省(区、市)发生了非洲猪瘟疫情,目前仅河北、海南、新疆、西藏,以及港澳台地区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不过据新华社日前引述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的说法称,当前,全国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势头已开始减缓。2018年12月,全国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势头开始出现下降态势。2019年1月,新发疫情5起,疫情发生势头进一步趋缓。
农业农村部官网1月21日发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王幼明研究员的分析指出,当前我国非洲猪瘟疫情仍呈点状散发态势。截至2019年1月16日,全国发生的102起疫情中,有4起发生在屠宰场,2起是野猪或二代野猪疫情,分布在24个省份、74个地市、84个区县,多起疫情间无明显流行病学关联。从疫情的分布看,全国非洲猪瘟疫情总体呈现点状散发态势,局部地区存在集中发生的情况。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李文京也在农业农村部官网分析指出,自2018年8月以来,我国部分省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各地有关部门严格开展疫情处置工作,疫情总体可控。
李文京表示,我国对非洲猪瘟疫情处置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在非洲猪瘟认定为疑似疫情时,就必须严格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中疑似疫情处置程序、确诊疫情处置程序进行处置,严格落实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并按要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直至解除封锁。针对每起疫情,农业农村部均派出督导组指导各地严格落实了各项处置措施。
尽管非洲猪瘟疫情总体可控,但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也指出,“由于非洲猪瘟传入和传播渠道多、潜伏期长,目前病毒在我国已形成了一定污染面,传统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方式难以短时间内根本改变,传播途径错综复杂,且全球范围内尚未研发出有效疫苗,防控形势仍复杂严峻。"
界面新闻注意到,为立足于打好打赢防控持久战,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版)》(下称“方案"),系统总结了非洲猪瘟疫病流行规律和过去近半年的应急处置经验,结合当前形势,在原《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印发了方案,指导各地严格规范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方案》明确,首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判定为疑似疫情后,应立即将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明确再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确诊。同时,要求地方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程序上报疫情并采集样品送检,并由农业农村部认定和发布疫情。
此外,《方案》根据疫情的流行情况、危害程度以及发展趋势,细化完善了原来的疫情分级标准,由三级调整为四级,分别是: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并规定了相应的措施。严格限制生猪产品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对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实施差异化管理,具体的调运监管方案由农业农村部另行制定发布并适时调整。
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2月1日,全国已有23个省份的92个疫区按规定解除封锁,其中河南、辽宁、浙江、安徽、吉林、云南、上海、湖南、湖北、江西、天津、北京、陕西、青海、四川、内蒙古、重庆等17个省份的疫区已全部解除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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