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健 通讯员 刘传锋
11月22日,记者来到莱城区羊里镇东土屋村采访。在该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墙上,一组普通村民的“笑脸照片”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一张张淳朴的脸庞,一个个发自内心的笑容,透露出对幸福生活的满足。“现在我们村党风正、村风好、民风淳,做文明事已经成为全体村民的自觉行为,这样让大家的生活环境越来越舒适、越来越稳定。”村党支部书记王成武说。
东土屋是莱芜市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一个缩影。从2006年开始,从城区到镇村,从核心区域到背街小巷,从环境卫生到公共秩序,从基础设施配套到市民素质提升,莱芜市吹响了创建文明城市的战斗号角。创城期间,全市各级累计投入资金6.6亿元,维修城区路面24.2万平方米,更新路灯4600余盏,修整地下管网12.6公里,修剪绿化带96.35万平方米,并将全市1800多条巷道全部纳入日常保洁范围,对全市所有老旧小区、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公共厕所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生活更加舒适便利,市民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2017年11月17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隆重召开表彰大会,正式公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莱芜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殊荣。
十二年磨一剑,硕果累累。而莱芜文明的脚步却一直没有停歇,“创建永远在路上”将130多万莱芜人建设幸福生活的决心凝聚成众志成城的合力。
今年以来,莱芜市把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高规格组织推进,高水平调度分析,高效率开展工作。莱芜市制定下发了《莱芜市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化三年计划纲要(2018-2020)》及其实施方案、2018年工作安排。《纲要》围绕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城市的总体目标,以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为依托,主攻重点难点,明确了十大工程、53项实施清单,具体分解到6个区、20多个市直部门单位,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持续推、经常干。同时,延续创城期间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继续实行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包网格负责制。莱芜市还制定了《莱芜市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化工作考核方案》,对各级文明单位及各区、各镇街实施动态管理,创新实行“月督查、季测评、年考核”考核机制。
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通过了《莱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8年10月1日,该《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从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生态环境、社区文明、乡村文明、家庭文明、文明上网、文明旅游、文明就餐、文明经营、文明就医等十三个方面,明确了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以倡导和禁止两种形式,对文明行为规范作了具体规定,规定了文明行为记录制度、文明积分制度等两项制度。这标志着莱芜社会文明程度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文明城市创建的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润物细无声”。文明理念的潜移默化,长效机制的有效规范,幸福生活的共同追求,无声无息中,让“文明”成为人们自觉执行的行为准则。“后创城时代”的莱芜已经走过一年的时光。这一年里,我们的城市环境变得越来越美丽,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秩序进一步优化,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舒适,薄弱部位整治力度、乡村文明建设、经营秩序改进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总体水平稳步提升,并已初步形成常态长效的创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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