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记者 张敏)12月3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莱芜市2019年度高龄老人津贴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申报范围是具有本市户籍、2019年新增年满80周岁(193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城乡居民。离退休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高龄老人(不包括百岁老人)不在统计范围。已经申报的年满80周岁老人不再重复申报,若漏报的这次一块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15日。
申报者可按照《莱芜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办法》(莱老办发〔2015〕5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以上驻莱各单位户籍在本市且不在村(居)委会管理(由单位管理)的老年人,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向户籍地派出所所在镇(街道)老龄办申报。
高龄老人津贴从满80周岁、满90周岁的下月起发放,百岁老人从满百岁年度的1月份发放,因死亡、户口迁出等原因丧失享受条件的,自丧失享受条件的次月起停止发放。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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