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军)11月29日,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联合森林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突击检查集贸市场2个,路边饭店12家,处理违法经营案件1个,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依法处罚。
据了解,本次活动是根据全国保护野生动物“利剑”行动,结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开展的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执法人员先后到莱城区、雪野旅游区、钢城区农贸市场、饭店、农家乐等场所进行执法检查行动,打击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加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提高市民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从执法检查情况看,莱芜市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够自觉地保护野生动物,不存在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这充分说明,近几年来莱芜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市民保护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人与野生动物和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
莱芜市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今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期间,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在市政府文化广场举办了宣传活动,并邀请了莱芜翱翔猛禽救助中心志愿者12人参加,展出国家一、二级猛禽图片5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均在1000份以上。截至11月30日,莱芜市共救助伤病猛禽和鸟类117只,执法检查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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