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举报地点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1 D370000201811040038
1.牛泉镇中徐冶村东侧煤炭加工厂粉尘、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多次查处后依旧恢复生产,希望彻底取缔。
2.村西河流上有很多垃圾漂浮物,希望予以治理。莱芜市大气,噪音,水
11月5日莱城区组织牛泉镇政府、区煤炭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牛泉镇中徐冶村东侧煤炭加工厂粉尘、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多次查处后依旧恢复生产,希望彻底取缔”问题的调查。经牛泉镇政府核查,所反映煤炭加工厂为一家小型蜂窝煤加工点,业主为张某某,现场存有蜂窝煤加工设备1台,加工过程中存在粉尘和噪音问题。该加工厂无任何部门审批手续。
2.关于“村西河流垃圾漂浮物”问题的调查。经莱城区水务局现场核查,中徐冶村西水面漂浮有垃圾袋、塑料泡沫等白色垃圾。属实
1.因该加工厂所处地段不符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条件,牛泉镇政府对中徐冶蜂窝煤加工点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并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截止11月5日下午,该加工厂的生产设备已拆除、产品已清运。原料(煤粉)已于11月10日全部清理完毕。
2.针对“河流上有很多垃圾漂浮物”的问题。牛泉镇政府已组织安排中徐冶、南徐冶两村人员沿水岸打捞漂浮垃圾,11月6日下午已清理完成。无2 D370000201811040041
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东红埠岭村205国道凤凰路十字路口南行300米有一家水洗砂厂,污染严重。莱芜市其他污染
说明:信访反映的“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东红埠岭村205国道凤凰路十字路口南行300米有一家水洗砂厂”实际位置位于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冶村村南。
11月5日莱城区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分局、区经信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该洗砂场实际位置位于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冶村村南,无任何部门审批手续,负责人为王某某,自 2018年4月开始经营。因小洗砂工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法办理手续,高庄街道办事处组织联合执法对其进行了取缔,近期出现反弹。现场检查时,厂区存有残留设备、生产原料(约300方)。属实
高庄街道办事处固定专人监督该洗砂场,对残留设备及原料进行清理,平整场地,截止11月9日已完成清理。同时,明确网格员对该处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巡查,遏制其反弹。无3 D370000201811040059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1.鳄庄大桥南头路东一家回收废品打包站,大北冶村站里幼儿园对面的回收废品打包站均距离居民区很近,无任何手续;省督察时被取缔,目前死灰复燃,无密闭车间继续生产,粉尘、噪声污染严重。投诉人要求彻底取缔。莱芜市噪音,大气
11月5日,莱城区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规划服务办公室、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高庄街道办事处核查,反映鳄庄大桥南头路东回收废品打包站,实际为高庄街道办事处鄂庄村莱城区群晟纸板经营部,位于鄂庄高速路桥下(该处南侧20米、北侧20米有临街商户),由武某某经营,从事废旧纸箱回收。大北冶村回收废品打包站,实际为高庄街道办事处莱芜市莱城区鑫源纸箱销售部,由田某某经营,位于站里幼儿园对面,距离村民住 户不足30米,从事废旧纸箱回收,上述两家废旧纸箱回收点办有营业执照,但无其他部门审批手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高庄街道办事处分别于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10日对两家收购点拆除了加工设备(打包机)。2018年11月6日现场检查时,莱芜市莱城区鑫源纸箱销售部内无打包设备,在南侧仓库内存有部分废旧纸箱;莱城区群晟纸板经营部院内无打包设备,院内东南侧存放有部分回收来的废旧纸箱,均未发现有噪声、粉尘的现象。属实
因两家纸箱收购点所处地段不符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条件,高庄街道办事处依法对其进行关停取缔,并责成两家收购点于11月13日前清理现存的废旧纸箱。截止11月10日两家废品回收站现存废纸箱已清理完成。
下一步,明确网格员对该处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巡查,遏制其反弹。无4 D370000201811040067
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天银混凝土厂区南院附近,居民张某某夜间在此洗沙,乱排污水,噪音污染。莱芜市水,噪音
11月5日莱城区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分局、区经信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该洗砂场位于高庄街道办事处天银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侧,经营者为张某某,该洗砂场无任何部门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该洗砂场存有洗砂(石硝)痕迹,场区存有部分辅助生产设备及原料。属实
高庄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固定专人监督该洗砂场,对现存设备及原料进行清理,平整场地,截止11月9日已完成清理。同时,明确网格员对该处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巡查,遏制其反弹。无5 D370000201811040069
莱芜市莱芜高新技术开发区井岗山路与武当山路交汇处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处理造成异味污染,鼎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提炼柴油造成异味污染。莱芜市 大气
此信访件与第三批D370000201811030004号件基本一致。
11月5日,高新区立即组织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关于“鼎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提炼柴油造成异味污染”问题。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采用酯化和酯交换法制备生物柴油,2015年9月10日通过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8月建成投产,2018年10月26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专家评审。现场检查时,企业因自身原料供应问题,正处于停产状态,原料和副产品罐区、生产车间内有一定气味。企业提供了2017年12月31日、2018年8月31日(苯并芘)、2018年9月19日检测报告和2018年9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参照2018年9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甲醇无组织排放4个采样点位、2天8次检测结果均小于2mg/m 3,氨无组织排放4个采样点位、2天8次检测结果均小于0.5mg/m 3,硫化氢无组织排放4个采样点位、2天8次检测结果均小于0.009mg/m 3;有组织排放方面,1#排气筒甲醇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2mg/m 3,氨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5.17mg/m 3,硫化氢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8.38mg/m 3;2#排气筒甲醇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2mg/m 3,氨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4.7mg/m 3,硫化氢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0.09mg/m 3;导热油炉排气筒二氧化硫2天3次检测结果均小于3mg/m 3,氮氧化物2天3次检测结果均小于21mg/m 3。
关于“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处理造成异味污染”问题。经查,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通过焚烧工艺和物化工艺处理危险废弃物,2017年3月29日通过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7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建成试生产,2018年10月8日通过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时,丙类暂存库排气系统运行正常,气味不明显,焚烧炉和物化车间上料系统运行时有一定噪声;企业建有废气处理设施7套、废水处理设施1套,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都配有减噪措施,全部运行正常;企业提供了2018年1月30日、2018年7月31日、2018年9月26日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关于“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山东鼎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和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在工业园区内,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存在村庄居民及其它敏感点。山东鼎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距最近的上陈家峪村约680米,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距最近的大石家村约510米。属实 下一步进一步加强监管,尽量减少气味。 无6 D370000201811040078
莱芜市莱城区,无禁止鸣笛政策,汽车夜间鸣笛,噪声扰民。莱芜市 噪音
11月5日,莱芜市组织市公安局对信访件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交警支队已在莱芜市主城区划定了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并在各主要交通路口、重点路段设置了机动车禁止鸣喇叭标牌,禁止机动车在禁鸣区域鸣喇叭。
多年以来,交警支队一直高度重视市区机动车鸣喇叭噪音污染管理工作,把市区禁鸣喇叭交通违法整治上升为民生工程,采取常态长效管理,推动了市民文明素质和法治意识整体提升。自 2017年以来,支队共教育违法驾驶人8000多人次,处罚机动车禁鸣区域内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98起。属实
1.加强源头管理。严格驾驶人培训和考试。会同交通部门规范驾驶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突出培训重点,严格考试标准,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文明行车素质。严格车辆审验。在车辆年审过程中,对非法安装高音喇叭,私自加装、调整汽笛功放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2.加大查处力度。不断完善民警执勤执法装备,对机动车违法鸣喇叭行为及时取证,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通过采取错时勤务制度,加大对夜间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管控,尤其对夜间大货车鸣喇叭、机动车鸣喇叭不礼让行人、路段拥堵机动车鸣喇叭催促、出租车辆鸣喇叭载客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3.加大宣传力度。依托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新媒体平台以及“双微”等媒介渠道,广泛宣传机动车禁鸣区域内鸣喇叭交通违法的危害、后果及责任,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自觉抵制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陋习、人人争做文明交通人的良好氛围。无7 D370000201811040093
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冶镇鲁能水泥厂南门南侧的石子厂夜间生产,粉尘及噪声扰民。莱芜市大气,噪音
11月5日莱城区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分局、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该石子厂位于高庄街道办事处鲁能水泥厂南约20米,经营者为毕某某,从事石料破碎加工,无任何部门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该石子厂无生产设备,但仍存有部分石子(约60方)。属实
高庄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固定专人监督该石子厂,对石子进行清理,截止11月10日清理完成。同时,明确网格员对该处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巡查,遏制其反弹。无8 X370000201811040009
里辛街道里辛村南山东信诺建材厂散发刺鼻气味。莱芜市大气,其他污染
11月5日,钢城区组织里辛街道、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里辛街道里辛村南山东信诺建材厂”问题。涉案企业为山东信诺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8日注册成立,2016年3月17日由区环保局审批(文号为钢城环审[2016]031701号),2018年10月14日完成大气、水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0月30日召开固废、噪声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发现企业存在下脚料废品破碎回用工序存在轻微扬尘现象,部分原料区地面未硬化,企业正在实施整改。已经进行验收受理公示(公示期为 11月1日-11月14日),整改完成,受理公示期结束后,出具验收意见。
2.关于“散发刺鼻气味”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采用设置吸尘罩、配套布袋、旋风除尘、喷淋等措施抑制废气排放,厂界没有刺鼻气味。9月12日企业自行验收监测情况:颗粒物上风向1平均浓度0.124mg/m 3、下风向2平均浓度0.221mg/m 3、下风向3平均浓度0.241mg/m 3、下风向4平均浓度0.21mg/m 3,非甲烷总烃上风向1平均浓度,1.145mg/m 3、下风向2平均浓度1.74mg/m 3、下风向3平均浓度1.741mg/m 3、下风向4平均浓度1.811mg/m 3、噪声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平均值为54.28dB、56.58dB、55.7dB、53.3dB均达到标准要求。属实
加强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11月底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对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无9 X370000201811040018
银河大街与汶水大街一段有渣土车、水泥罐车、大货车运行,产生粉尘及噪声污染,存在安全隐患。2017年曾反映此情况,相关部门曾设置限高杆,后来又拆除。莱芜市大气,噪音
11月6日,高新区立即组织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关于“银河大街与汶水大街一段有渣土车、水泥罐车、大货车运行,产生粉尘及噪声污染,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现场查看,该路段确实存在大型运输车辆通行情况,通行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和粉尘,也存在安全隐患。
关于“2017年曾反映此情况,相关部门设置限高杆,后来又拆除”问题。经查,该信访问题在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曾有群众反映,当时已采取了安装限高限宽设施,禁止大型车辆通行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2017年9月份,莱芜市委党校建成启用后,组织举办了一系列各级干部培训班,为了方便培训学员,经市委党校协调,市领导同意,将 8路车延长到市委党校新校,2018年4月因颐和园站至孝义河湿地公园段封闭施工,K8路公交车临时改线沿滨河西路至市委党校,为此暂时拆除了原已安装的限高限宽设施,以保证8路公交车通行。属实
按照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11月17日关于市区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银河大街不属于禁行路段,汶水大街 6时到20时禁行。高新区交警大队严格按照规定对汶水大街进行5次巡查,发现违规行为从严查处,高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对汶水大街每次进行2次洒水作业,有效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无10 X370000201811040019
泰东资源利用分公司、双山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石墨粉,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健康。莱芜市 大气
11月5日,钢城区组织里辛街道、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泰东资源利用分公司、双山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石墨粉”问题。涉案企业为莱钢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2016年2月审批,2016年11月验收,莱芜钢铁双山陶土福利加工有限公司,2012年12月区环保局审批,2015年9月验收,脱硫渣处理工序属于莱钢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不属于莱芜钢铁双山陶土福利加工有限公司生产工序。莱钢炼钢厂产生的脱硫渣由莱钢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经打水降温后,采取湿式处理工艺分离为大块钢、豆钢、钢精粉和尾泥,其中石墨粉进入尾泥中,不存在排放现象。
2.关于“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健康”问题。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厂区设置了防风抑尘网,配套洒水车、吸尘车、雾炮设备等除尘设备,出入口配套车辆冲洗设施,同时脱硫渣处理工序在密闭车间作业,有效抑制粉尘排放,现场未发现明显粉尘污染,2018年6月21日、6月28日、9月10日3次监测均达标。其中9月10日监测情况:参照点1平均浓度0.228mg/m 3,监控点2平均浓度0.334mg/m 3,监控点3平均浓度0.322mg/m 3,监控点4平均浓度0.305mg/m 3,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标。属实
加强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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