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在钢城区钢都大街与文化路交会处,钢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执法人员在某电动车销售店门前对摆放不规范的电动车进行规范。对于该中队长李强的劝阻教育,该经营业主承诺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钢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和各镇(街道)、功能区在管理范围内,按照文明城市要求和经营户的需求,科学规划停车位。同时,强化巡查,严格执法,规范辖区经营行为,遏制了占道经营的滋生。(记者 亓亭 通讯员 冯建华)
新闻推荐
晨刊讯(记者徐国明)8月19日,记者从市公共汽车公司获悉,大盈建筑公司的张先生于近日将一面写有“拾金不昧优秀品质”锦旗送...
莱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莱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