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记者从钢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钢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与现场扣划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到位115万元,维护了当事人胜诉权益,赢得了一致好评。
2013年6月,姚某向银行借款90万元,杨某为其提供连带保证,借期12个月。借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要,姚某在偿还21.5万元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2017年9月,银行将姚某、杨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偿还借款本金68.5万元及利息。2017年10月,法院判决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2018年1月,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姚某、杨某的银行存款、股票等财产进行查询,冻结了杨某名下12个银行账户资金18万元及价值50万元的股票。执行干警马不停蹄赶往中泰证券营业部,意外发现杨某名下股票账户有资金52万元,当即冻结、扣划。执行干警又立即赶往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十余个网点,扣划杨某名下12个银行账户资金18万元。经过释法明理、陈明利害,2018年6月,杨某主动向银行履行45万元,银行出具结清证明,本案执行完毕。
?记者 孔浩 通讯员 李雷 编辑 崔绍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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