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记者 李晓)7月2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组织抽检餐饮环节食品及相关制品,其中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11大类食品,共计222批次样品,合格样品212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合格率为95.5%。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此次抽检的总体情况为:食用农产品86批次,其中蔬菜不合格样品6批次,鸡蛋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制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11批次,不合格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44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酒类2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8批次,调味品23批次,豆制品6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在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莱芜市莱城区胜名扬农家餐厅经营的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检出值为749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500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莱芜市旅游学校食堂经营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228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莱芜市莱城区凤城高级中学西食堂经营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96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雪峰农家饭庄经营的姜,甲拌磷(甲拌磷、甲拌磷砜、甲拌磷亚砜之和)检出值为0.034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莱芜市钢城区李起泉餐馆经营的芹菜,甲拌磷(甲拌磷、甲拌磷砜、甲拌磷亚砜之和)检出值为0.75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莱芜市第四中学食堂经营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452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莱芜市莱城区赵增宝饭店经营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0.25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八)莱芜市莱城区和庄镇下佛羊村汇丰饭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36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九)莱芜市钢城区乙己炒鸡店经营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89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200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莱芜市莱城区陈雪菜肴店经营的猪头肉,山梨酸检出值为0.142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75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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