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莱芜市水库管理保护,建立健全水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莱芜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湖长制。
莱芜市将在2018年9月底前,全面实行湖长制,建立起市、区、镇、村四级湖长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水库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各级逐级制定水库名录,建立各级湖长体系。8月底前,各区(功能区)党委、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区级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9月底前,镇(街道)党委、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完善河长制湖长制镇级相关制度。
通过持续不断努力,莱芜市将使全市8座大中型水库和重点小型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9%,水库岸线利用规范有序,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基本消除,水事秩序良好,水环境功能全面恢复,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改善,水库变得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记者 鹿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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