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记者 刘然 通讯员宋广杰)3月28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8年,莱芜市将继续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各分段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封顶线50万元,使用经省统一谈判的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和治疗其它疾病的特殊用药,不设起付线等政策,切实减轻了莱芜市贫困人口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参加莱芜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财政负担。为做好贫困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与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协调,动态掌握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确保一人不漏、应保尽保。
在做好参保工作的同时,注重统筹平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各类困难人员医保待遇,充分发挥政策合力,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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