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建设。半岛全媒体记者邓慧秀报道
本报讯在刚刚过去的新春佳节中,在大家忙着聚餐、旅游、走亲访友时,有一群人却一直坚守工作岗位,丝毫不曾松懈,他们就是江苏路综合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春节期间,他们忙着治理占路经营,拆除违法建设,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大部分商家都关门歇业了,但也有部分商家瞅准“时机”,扩大规模,开始占路经营,不少游商浮贩也有了回潮趋势。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市容秩序,也增加了行人的安全隐患,对此,江苏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开展了集中整治,并对江苏路、莱芜二路上三家问题较为严重的商店进行了处罚,整治效果较为明显。
2月23日上午,莱芜二路一家教育中心开门纳客的同时,燃放了烟花爆竹,门前的地上铺了一地的红纸屑。根据规定,农历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江苏路综合执法中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罚款处罚,同时提醒商家和居民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除了整治占路经营,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执法中队还没有放松违法建设治理。结合社区正在进行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中队对楼院内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进行了集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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