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记者 亓楠楠 通讯员张靖淇)1月2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二支队莱城大队获悉,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一辆半挂车司机心存侥幸,用石灰掩盖车牌,试图躲避高速路上电子眼的抓拍,没想到被巡逻民警查获。
1月22日下午,大队民警在莱芜北收费站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全车沾满石灰的半挂车,民警示意半挂车停靠在收费站广场。该半挂车的放大号、号牌都沾满了厚厚的石灰,无法识别半挂车的号牌,民警责令驾驶员用抹布将车牌擦拭干净。民警经与驾驶员交流得知,此车平常装载的是生石灰,不及时清洗车辆并不单纯是为了省事。石灰盖住车辆号牌,可以躲避高速路上的电子眼抓拍,所以基本上不擦拭。了解情况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责令驾驶员当场将号牌与车辆的放大号擦拭干洗。
高速公路交警提示各位驾驶员朋友:要保持车辆号牌的干净、完整并按规定进行安装,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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