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莱芜市 > 莱芜新闻 > 正文

回避仲裁,费钱误时又失信

来源:鲁中晨刊 2017-12-14 23:11   https://www.yybnet.net/

┬记者 张鸿儒

【案例】

手捧法院的裁定书,某私营业主吴某懊悔不迭,要是当初听下属小田的建议直接申请仲裁,也不至于现在既耽误时间又赔上诉讼费。

原来,吴某2年前将一批轻纺原料卖给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因对其中一批货降价处理,双方又协商签订了补充协议,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如合同发生纠纷,由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去年9月份纺织厂转制,新业主罗某不认旧账,双方发生争议,于是吴某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合同支付余款。当时下属小田提醒他按协议该纠纷应由莱芜仲裁委员会管辖,但吴某认为有朋友在法院,还是向法院起诉好,于是在起诉时隐瞒了有仲裁约定的补充协议。

开庭前,纺织厂向法院提交了补充协议并以双方已有仲裁约定为由,提出管辖异议。经审查,法院认为双方已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遂驳回原告吴某的起诉。

【提示】

当事人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发生纠纷时应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吴某隐藏补充协议不提交,其结果是费钱又误事,还落了个不守信的名声。

【法条】

1.《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仲裁法》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3.《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市仲裁委办公室供稿)

新闻推荐

齐鲁医院专家定期到市妇幼保健院坐诊市民家门口就能看省级专家

董教授正在问诊□记者李晓摄晨刊讯(记者李晓通讯员李鸿飞)为提高医院诊疗水平,解决患者“看专家难”问题,市妇幼保健院与山大齐鲁医院达成了建立全面合作医院协议,定期邀请专家前来坐诊。12月9日,市...

莱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莱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流感科普知识2017-12-14 02:29
评论:(回避仲裁,费钱误时又失信)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