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再等一下,我朋友马上拿钱来了,请你们别拘留我!”6月11日,忻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覃某松在被实施司法拘留的前一刻,其朋友现场帮其还清案件款17249元及申请执行费。
去年9月,莫某勇与覃某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覃某松偿还莫某勇20249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覃某松拒不履行义务。今年1月,莫某勇向忻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忻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覃某松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经法官多次督促,今年3月7日,覃某松仅履行执行款3000元。此后,他一直以没有收入为由,拒绝履行余下的执行义务。法院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覃某松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查到覃某松从事奇石生意,却不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为使案件高效执行,尽快让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6月11日上午,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覃某松传唤至执行局。
在执行局办公室,承办人卢法官再次与覃某松进行沟通,通过法理和情理劝说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覃某松表示自己确实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就算被采取强制措施也拿不出钱。卢法官建议其通过亲戚朋友帮忙履行,覃某松也以各种理由拒绝。鉴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此事,该院决定对覃某松采取强制措施。当司法拘留决定书签发下来时,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最终,被执行人覃某松的朋友通过微信扫码将17453元转到法院账户,当场将所欠的执行款还清。鉴于被执行人全部清偿了案款,该案得以圆满执结。(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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