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记者 莫岑 通讯员 熊权)5月15日上午,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统一部署,忻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鞍山路元宝尚城附近路段开展“飓风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飓风行动”主要整治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6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超员、醉驾、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无牌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当天仅一个上午,忻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总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45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72起,暂扣车辆35辆。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飓风行动”不止在忻城县进行,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韦晓玲介绍,此次“飓风行动”,市一级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不过,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行动期间,来宾市将与全区同步,即各地将实行“六个一律”执法管理要求不变,即:对摩托车酒后驾驶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对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摩托车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较大交通事故,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深究道路、车辆、人员和管理责任;对落实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一律进行约谈、警示、通报,必要时建议组织部门对责任领导采取组织处理,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飓风行动”检查重点时段为圩日、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周末等,尤其要加强20时至22时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时段的查处力度。检查重点道路为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事故凸显的城市道路、城郊结合部道路、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城镇赶集赶圩点。
查处过程中,对各类公然阻碍民警辅警执行职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结合实际情况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严肃打击处理。
“在具体实施方案出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先按上级的总体部署要求进行。”韦晓玲说,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后,将按方案进行。
据悉,“飓风行动”将持续一个半月,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驾驶员须注意,遵守交规,切勿“踩雷”。
新闻推荐
4月30日,忻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该队团员青年,怀着崇敬的心情踏上了前往都宜忻游击队革命根据地的红色之旅,用这种重走红色...
忻城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忻城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