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主任”——当地群众总是喜欢这样亲切地称呼卢日玲。而这一称呼源于35年前卢日玲在忻城县大塘镇先后任大塘镇大塘村生产队队长、村委副主任等职务。卢日玲深有感触地说:“只有以‘勤\’字当头,才能把工作干得更好、更实在,才能让群众佩服你、认可你。”
2016年1月,年满60岁的卢日玲正式从忻城县司法局大塘司法所所长的岗位上退休。本以为退休后的他会好好享受生活、安度晚年,可他却说身上还有使不完的劲。2016年3月,卢日玲申请成立忻城县大塘法律服务所,“卢主任”这个称呼又变得名副其实了。与此同时,卢日玲还多了个身份——村级法律顾问。2016年,忻城县司法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来宾市政府先后下发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组织全县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驻村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卢日玲被聘为大塘镇大塘社区、龙安村、寨南村、六安村4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
如今,转变身份的卢日玲依然奋斗在基层,一个个疑难杂症在他的参与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赢得群众赞誉。
平衡利益 巧解纠纷
1996年,经有关部门批准,覃某在大塘镇六安村小学约30米处建了一层楼房,随后第二年又在离楼房约10米处建了3间泥瓦房、3间平房,一家人高高高兴地在这里度过了十几年的快乐日子。
可是不愉快的事来了。2009年,外地投资老板与村委会协商后在村里开办大理石厂,距离覃某家不足30米。这样一来,轰隆隆的机械没日没夜地工作着,严重影响了覃某一家的正常生活。于是,覃某多次到村委会要求解决问题,也多次到大理石厂找负责人理论,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实在没办法,全家只好迁回村里的老房子居住。随着子女的长大,家庭困扰也开始显现,老房子离村口太远,导致子女上学不方便。
于是2016年12月26日,覃某又到村委会要求解决他与大理石厂由来已久的纠纷。当天恰逢卢日玲在六安村委“坐班”。在了解覃某的情况后,卢日玲表示,他去和大理石厂的负责人了解情况,看看事情怎么解决。
次日上午,卢日玲前往大理石厂找负责人了解情况。厂方负责人认为,工厂离覃家太近,确实影响了覃家的生活,但是他们也很为难,工厂所在的位置离县道比较近,交通便利,而且和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未到期,不可能迁移到别处。他们曾愿意全部征用覃家位于工厂附近的房子和土地,但对方要价太高,如果能降低费用,厂方会有所考虑。
在获知双方争议焦点后,卢日玲邀请覃某到位于大理石厂附近的房子查看,了解房子结构及现状。经过调查,卢日玲认为覃家之前开出20万元的价格确实过高,根据当地农村房子的价格以及综合其他因素,价格在14万~16万元之间比较合理。经过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厂方最终同意以15万元的价格征用覃某的一层楼房、3间泥瓦房和3间平房。
巧借风俗 平息事端
“卢主任,出事了!出事了!你一定要帮我们解决呀。”2017年1月1日,卢日玲和家人在吃晚饭庆祝元旦节日时,卢日玲接到群众罗某的电话。于是卢日玲随即放下手中的碗筷,到办公室接待他。
原来,大塘镇六安村中一屯村民段某堂有一块开荒地在本屯的“观音山”(地名),他把这块地让给了大塘社区南村屯的罗某。罗某准备用此地安葬其祖父,并且已经得到中一屯屯长的同意。中一屯一些群众得知后到场阻拦,进而引发纠纷。但罗家早已做好下葬准备,计划于第二天带本族几十个人强行举行葬礼。
卢日玲向罗某等人详细了解情况后说:“像这类纠纷,我任司法所所长三十多年间也遇到很多,但是都能调解成功,化干戈为玉帛,你们不用着急,更不能感情用事……”
当天晚上21时,中一屯开会讨论,大部分群众不同意罗某葬坟一事。晚上22时,罗某等5人又到大塘法律服务所找卢日玲反映情况,表示还是准备1月2日强行下葬。卢日玲开导他们说:“虽然地是段某堂的,屯里原来也没有什么村规民约说不给外屯人在此地葬坟。但是如果你们明天强行下葬可能会引发群体性械斗事件,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退一步说,就算你们明天能够下葬,今后你们也不可能天天派人去守吧?万一他们撬你家的坟怎么办?到那时后悔就来不及了!而且你们比较迷信,还未下葬就有了纠纷,说明这也不是一块好地!群众不同意,你们最好还是另找一块宝地……”经过卢日玲做思想工作后,罗某等5人终于想通了,他们决定不在纠纷地葬坟,另择其它地方。□盘春兰 卢银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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