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来宾讯(本报记者/蒙进煌通讯员/莫崇贵)近日,来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忻城县思练镇上街路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接报后,治安支队立即组成专案组前往忻城开展核查工作。
核查过程中,在忻城县思练镇上街路的莫某住宅处查获各类成品烟花爆竹498件,涉案金额8万余元;查获莫某在另一处出租房中存放的各类成品烟花爆竹619件,涉案金额11万余元。
由于非法存储大量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莫某已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条例。目前,案件已移交忻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调查。忻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对涉案人员莫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查获的1117件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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