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蒙进煌 通讯员 覃财锐
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声音激荡人心,让人振奋。
近日,离婚一年的何欢女士打开手机,向来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公众平台发起咨询,并检索查阅平台上的同类案例,迷津得解。
困扰多年的问题,动动手指就获得解答,何女士不由感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带来的便利。
以“互联网+”思维,来宾市探索“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动动手指就能得到帮助。该市司法行政系统还创新建立普法案例库,线上线下开展“案例普法”,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
“网上法援”零距离
最近,来宾市民韦强很焦虑:自己借给赖某的8万元,如今担心拿不回。
“对方主动提出高利息向我借钱,现在逾期一年。如果我起诉到法院,会获得支持吗?”他吃不准,毕竟利率超出法定借贷利率。但是当初赖某信誓旦旦,还与他有微信对话。
打开“12348”微信公众号,他把借款文字对话以及催账通话录音发送给平台。没想到,后台当天即有人工回复:“如果利息还没支付,起诉主张年利率在24%范围内,法院是会支持的。”
以往,“12348”是一根传统的电话线,群众在这头,法律服务在那头。“如今,我们拓展服务平台的广度和深度,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指尖\’。”来宾市司法局局长龚冠荣介绍。
平台上,法律地图、司法动态、法律咨询,资讯一应俱全。微信平台还不断改进完善,提供律师、公证、法援、鉴定、调解等便捷服务。微博平台上,也是人气旺盛,成为公众进行法律咨询的重要渠道。
“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拓展和运用,也提高了“12348”热线的知晓率。自2015年5月开通以来,热线共接听电话咨询近万人次。“每个工作日,工作人员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收听留言录音,并逐个去电回访。”来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如今,热线在工作日8小时座席接线,其余时间离线接转,实现全天候服务。
利用“互联网+”和数字化建设,平台还实现了来电群众满意度评价、通话内容同步录音和监听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更“贴心”服务。
案例库成普法教材
“我让朋友搭顺风车,车祸导致他受伤住院,现在他反而向我索赔。”来宾市兴宾区的谭兴不明白,当初搭载朋友的好意之举,没想到为自己带来麻烦。(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9月初的一天,他点开来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页,经过分类查询,竟然找到相似案例:王某与李某是房族兄弟,王某驾车顺便搭载李某上路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王某负全责。在李某对事故损失的求偿中,法院仍旧判定,在保险公司交强险的无责限额内先予赔偿,不足部分由王某赔偿。
“看完案例和听了律师的建议,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谭兴茅塞顿开。案例库中的案例,辅助解答了很多咨询者的问题。
记者点开来宾司法行政网,主页中有“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服务栏目。点开这些栏目,里面逐一列出法律法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等,各栏目下都有案例库可供查阅。
“法律条文,老百姓不容易看得懂。但是案例不一样,能给群众很好的启示。”来宾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一名负责人说。该局在全区司法系统创新性建立案例库,截至目前,全网上下共整理640余个典型案例,在司法行政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以及公众号、头条号上,分门别类地公布。对老百姓而言,这些案例成了普法宣传的生动“教科书”。
法治宣传送到“指尖”
该局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指尖”,从开设“12348”微博、公众号,到今日头条号,如今各县(市、区)也全部建立普法微博和微信平台,实现法治宣传从纸面、桌面、摊前,走向网络、“云端”,通过“指尖”送入群众心中:
如,忻城县结合山歌传统,通过山歌传唱、文艺演出、法治小广播等线下普法活动,制成普法短片后搬上网络,让老百姓通过“指尖”,随时随地掌握法律资讯,了解法律知识;象州县在各中小学校开展特色普法教育,将“端正写字、方正做人”“学经典、习礼法”等主题活动,在网络上直播,均受到极大关注。
今年以来,该局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1000多条,被网民关注、转发超过100万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信息500多条,阅读总量超10万次;头条号推送普法信息200多条,阅读总量达10万余次。
“以‘指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成就为起点,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我们还将不断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服务智慧化,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要。”龚冠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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