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在来宾市忻城县芝州二路熙龙湾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黄某驾驶的一辆电动车经过该路口的红绿灯时,由于转头吐一口痰,没注意到右侧车流状况,刚好与右侧同向行驶的摩托车“亲密接触”,导致驾驶员樊女士及乘客连同摩托车一起倒地,摩托车及电动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在询问当事人及走访附近群众了解到,电动车驾驶人姓黄,摩托车驾驶人姓樊,当时樊女士到达熙龙湾红绿灯路口时,黄某正驾驶电动车尾随其后,黄某突然向左转头吐一口痰,当黄某转过头来准备继续行驶时发现自己的电动车已经紧紧地挨着樊女士的摩托车了,而此时樊女士正准备左转。由于当时黄某一紧张,没能采取有效措施,最终电动车的右侧碰到了樊女士摩托车的左侧,之后黄某紧急刹车并两脚撑地,防止电动车倒地,然而樊女士的摩托车却继续往前冲出一段距离后才连车带人一起倒地,导致樊女士与坐在其后的人员的膝盖及手臂受到刮伤。
事后,樊女士去医院检查花了400元医药费。鉴于樊女士自己没有查看好车流状况就直接左转弯,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4月5日,忻城县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由黄某拿出200元赔偿樊女士,另外200元则由樊女士自己掏腰包。(摘自《来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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