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覃清珍覃杰晚报讯7日凌晨,飞鹅路某小区保安蓝某在巡逻中发现一辆电动车没有上锁,竟监守自盗推回自己的租住处藏匿,结果没想到,自己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公安机关送进了拘留所。
当天凌晨2时许,住在飞鹅路某小区一期住房的王先生手机突然发出响声,他朦胧中察看,发现是电动车的GPS系统发出警报,显示他停放在楼下价值3500多元的电动车被人盗走了。王先生赶紧下楼追赶,却因路况不熟而走错到城站路,无奈之下拨打110报警。
红光警务站民警接报,迅速找到王先生了解情况,然后根据GPS提供的信息进行追踪。由于电动车的体积小,GPS系统只能提供电动车大概的方位,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民警便分组在显示车子存放的某小区二期住房处展开仔细排查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搜索,最终在一间出租房内找到了王先生的电动车。民警立即找来小区管理人员查询,发现租住此房的竟是该小区保安蓝某。蓝某今年48岁,来宾市忻城县人,正是当班期间,但人不知去向。民警立即让蓝某的同事与其联系,讲清利害关系,告知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犯罪,让其马上到场向民警说明情况。迫于压力,蓝某于当天凌晨4时许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蓝某交代,他在该小区当保安已有很长时间,当天凌晨正是他当班,主要负责小区的安全巡查工作。
凌晨2时许,他巡逻中发现王先生的电动车没有上锁,顿生占为己有的邪念,见夜深小区无人,他迅速将车推回自己的租住处,准备拿来自己使用,哪想到还没看清车子模样,就被民警追查到。蓝某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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