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蓝轩)近日,忻城县城关镇古麦村罗某到距村里50多公里的一处山坡上找野蜜蜂时,意外发现自己10个月前失窃的8个蜂箱和8巢蜜蜂。警方介入后,他讨回了8巢蜜蜂,并得到4800元的赔偿。
今年65岁的罗某是一名养蜂人,养有几十箱蜜蜂。这些蜜蜂平时都用木箱装着,搁在野外放养。每到一处放养,罗某就搭建帐篷守护着。去年12月29日早上,他在村附近的古梨坳(地名)守蜂时,发现有8巢蜜蜂连同8个蜂箱被人偷走,损失约5000元。由于不知是何人所为,也没有任何线索,加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罗某没有报案。
今年10月30日上午,罗某到野外抓野蜜蜂回来养。在距本村50多公里的思练镇厂上村的一处山坡上,他意外看到自己被盗的8个蜂箱,里面都养着蜜蜂,于是赶回到城关镇向辖区宁江派出所报案。罗某说,他家的蜂箱都是用油桐树的木板来制作的,很容易辨认,这些蜂箱和没有被偷走的蜂箱外形都差不多。
接报后,民警赶到现场,仔细查看罗某所指的蜂箱,发现里面还养有蜜蜂,由此判定有人继续用这些蜂箱养蜜蜂。于是,民警兵分两路,一组在附近蹲守来取蜂箱的人,另一组着便衣到村里调查养蜂人。经排查,厂上村盘坡屯55岁的男子姚某有重大嫌疑,民警赶到姚某家中,将其传唤回派出所调查。
据姚某交代,因为都是养蜂人,他和罗某有过来往,还进行过蜜蜂交易。后来,他发现罗某养的蜜蜂比较多,为了扩大自己的养殖规模,他萌生了偷取罗某蜜蜂的想法。
去年12月29日凌晨,姚某骑摩托车来到罗某放养蜜蜂的那座山坡,趁罗某熟睡之际,分4次偷走8箱蜜蜂,运回自己的养蜂场。他以为过了10个月,没人再发现,岂料被找野蜂的罗某无意中找到。
由于姚某认罪态度较好,退还了罗某被偷的8个蜂箱和8巢蜜蜂,还主动赔偿10个月的蜂蜜损失4800元,得到对方谅解,本着法外有情的办案理念,警方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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