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象州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记者介绍于7月20日发生的象州县人民法院寺村人民法庭庭长及书记员被一离婚纠纷当事人郝某殴打案件及采取的相应措施。据悉,这是来宾市发生的首起法官以及书记员被离婚纠纷当事人殴打事件。
被打法官曾调解施暴者离婚纠纷
据象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灵修介绍,7月20日下午,象州县人民法庭寺村法庭庭长林建军及书记员拟到寺村镇向当事人郝某的兄长郝某某送达其离婚案的法律文书,送达途中,在村委查询郝某某住址无果即将离开之时,路遇郝某,其称认识郝某某,即骑电动车带路,待行至无人处时,郝某即出手推打法官及书记员,并出口威胁林建军庭长,扬言要“砍死”林建军庭长,用手将警车车门“把手”强行扳坏,书记员随即报警。
随后,象州县寺村镇派出所对林建军庭长及书记员二人做了问话笔录,并提取警车内行车记录仪存储的视频。7月21日上午9时,派出所对郝某进行传唤问话。下午4时,郝某因涉嫌殴打法官和损害财物,被象州县公安局处以拘留20天,并罚款500元。
为什么郝某要殴打法官呢?据悉,郝某今年32岁。去年5月16日,郝某妻子向象州法院寺村法庭请求判处两人离婚,林建军庭长于6月22日主持调解,二人自愿离婚。随后,2016年11月林建军庭长审理莫建光诉其兄郝利某健康权纠纷一案时,郝某曾因不满其本人离婚案调解结果,对林建军庭长进行了口头辱骂。
挑衅法律时有发生
近年来,当事人在诉讼或执行中暴力袭击、侮辱、伤害法官的事件屡见不鲜,有的当事人在网上利用各种手段造谣中伤及诽谤,甚至发生残害法官的极端事件。今年1月26日,陆川县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被刺身亡让社会震惊。7月20日,象州又发生了法官书记员被打事件。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人公然“对抗”国家法律呢?
杨灵修分析,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利益诉求多样化,社会矛盾多发化,法院的工作性质使之必然处于矛盾的焦点,法官也因此被推上矛盾的风口浪尖。在诉讼中,能看到有些败诉方当事人在庭下辱骂法官,甚至是言语恐吓。在执行中,也有少数当事人因不满裁判结果而当场抗拒执行。
究其根源,一是当事人心态失衡。一些当事人为捍卫自身的权益,往往会不自觉地使用过激手段,将不满情绪发泄在法官身上。少数败诉的当事人是出于报复和仇视的心理,对法官实施人身侵害,制造暴力事件。二是部分当事人的法制观念淡薄,甚至有的当事人不讲事实和法律。既然是“打官司”,总有是非输赢之分。少数当事人往往用自身利益的得失来理解法律,把打输官司的原因算在法官身上,以致做出偏激行为。
记者了解到,在来宾,当事人在诉讼或执行中暴力袭击、侮辱、伤害法官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甚至在网上利用各种手段造谣中伤及诽谤法官。司法人士认为,法官代表国家执行法律,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是对国家法律的藐视和挑衅。
暴力侵犯法官受严惩
法官的人身安全有没有法律保障呢?对此,象州县人民法院黄泰钧庭长告诉记者,今年年初,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官因依法履职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或者被利用信息网络等方式实施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其所在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或者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维护法官良好声誉,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干扰阻碍司法活动,恐吓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目前,法院成立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并多次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各项工作。”黄泰钧说。■晚刊记者 莫岑 通讯员 廖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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