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象州讯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发展,降低筹资成本,避免重复缴费,提高经办效率,经县政府同意,从2018年开始,象州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费不再现金收缴,全部转为银行代扣代缴,当前签约工作已全面启动,集中签约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至6月10日,实行一户一签,签订后长期有效,不需每年签订,参保人员原则上到各自户口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办公地点签订。
据悉,象州县分为两个阶段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第一阶段主要是通过向所有移动和电信手机用户发送银行托收协议宣传短信,以及在每个自然村屯张贴通知,当前宣传覆盖率达100%,营造了浓厚的签约氛围。第二阶段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干部、村委和居委会干部,分片分点包干,责任到村到户到人。截至5月12日,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签约率达49.69%。
象州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作人员提醒,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户,需关注每年参保费征缴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参保费存入签约的银行账户中,以免错过代扣代缴时间。对于家庭有成员变动如增加或者减少参合人口的,请在代扣代缴前自行到县社保局进行变更登记。
目前,象州县正以石龙镇为试点向全县其他乡镇全面铺开,进一步方便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廖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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