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黄璇)家住象州县城的周某和高某原本是一对夫妻,不过在去年6月已经协议离婚。然而,日前他们却在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中成了共同的被告。原来,两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曾向女方亲属借款20万元买房,之后却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昨日,记者从象州人民法院获悉,经调解,两被告最终同意按期还款。
记者了解到,本案中的原告分别是被告高某的母亲卢女士和姐姐高女士。原告方面诉称,2013年3月,两位被告分别向两位原告各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位于象州县城温泉大道某小区的一套房子。后来,这套房子为两被告共同所有。为此,被告周某和高某还一道出具了借条作为借钱凭证。不过,他们并没有按照约定如期归还这笔钱。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更何况当初借钱时还白纸黑字写了借条。原告表示,自去年2月以来,他们曾多次催促被告,要求对方归还借款。然而,两被告均以没钱为由,至今未还。去年6月,两名被告已经协议离婚。今年4月,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卢女士和高女士只好将两名被告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并承担该案的诉讼费用。
由于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亲属,立案庭法官认为通过调解更有利于案结事了。于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之后,将该案转入民二庭进行诉前调解。
5月3日上午,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你一言我一语,积极发言商讨解决方案。本以为这个案子可以快速顺利地了结。然而,当协商到案件诉讼费用应该由谁负担时,双方产生了很大的分歧,现场火药味十足。见状,办案法官只好调整策略,着重围绕这一问题,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后来,被告方面作出让步,同意承担诉讼费。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由两位被告在今年8月3日前付清所欠原告卢女士、高女士的借款各10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至此,一起因借钱而引发的家族矛盾被成功化解。
记者从象州县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简便快捷的优势,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成功调解了多起民事案件。其中,有7起案件更是在一天之内调解成功,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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