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突发危险时,他挺身而出大声呼喊:“不要打人,要砍先砍我!”;在大案要案面前,他全力协助破案;在与违法犯罪嫌疑人搏斗时,他毫不惧色,始终向前冲……自1988年到象州县百丈派出所担任辅警以来,如今29年过去了,53岁的他还是一名辅警,但与之不变的是他对这份工作的热爱。他就是象州县公安局石龙派出所辅警陈建光,一位深受群众信任、喜爱的辅警。
突发危险挺身而出
在百丈派出所时,陈建光是群众最喜欢的“调解员”之一。这不仅因为他熟悉群众,更因为他那颗真诚的心。
1989年8月27日,陈建光配合政府计划生育工作队到百丈乡练石村委那井村韦某家开展工作,遭到韦某家人的强烈排斥,韦某的老婆拽着大门门框,将工作人员拦在门前,而韦某情绪十分激动,手持一把杀猪刀,威胁要砍工作队员。眼看悲剧就要发生,“不要打人,要砍就先砍我!”陈建光利用自己是本地人的优势,立即冲上前拦住韦某,并向韦某夫妇耐心解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韦某夫妇终于放下芥蒂,让工作人员进屋开展工作。事后,在场的人都对陈建光的表现竖起了大拇指。
据了解,参加工作以来,陈建光参与调解的纠纷有多少起他也记不清,但仅近两年他就已成功调解50多起。
为破案件默默付出
1991年9月的一天,陈建光与从县里来修整蔗区道路的施工队忙活了一上午,回到家正准备吃午饭的时候,本村的陈大姐找到他,说昨天在电站坡(地名)放牛的时候,看到一块红薯地里有一堆新堆起的泥土,旁边还有几滴血迹。
凭着职业的敏感性和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陈建光立马丢下碗筷,骑上自行车赶到派出所,跟值班领导汇报情况后,一起赶往事发地点。面对炽热的太阳,陈建光和派出所领导及另一名民警拿着铁铲在疑似埋尸体的地方挖了一个多小时后真的挖出了一个人的脚!此时,陈建光等人怕铲子会伤到尸体,他们又轮流用双手挖了近一个小时,最终挖出了一男一女两具尸体。
在象州县公安局专案组十天十夜的艰苦努力下,该案件最终成功告破。而陈建光当年也被象州县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这只是陈建光协助侦破大案要案中的一起。
凶险面前勇往直前
“怕受伤就不要干这行。”陈建光说。每次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陈建光都冲在前面,毫不畏惧。
2008年8月,石龙镇及附近辖区抢劫案件高发,为遏制类似案件的发生,所领导决定将全所人员分组,每天17时至次日凌晨开展巡逻和伏击守候,这一行动一干就连续了三个多月。
当年9月7日晚,陈建光与所长银江等人在指定路段设卡,大约22时许,对面驶过来一辆外地车牌的白色面包车。按所长的指示,陈建光立即上前举起灯牌示意司机停车,但该司机非但没停车反而加大油门冲卡,陈建光等人立即跳上警车,追了近200多米,最终成功将嫌疑车辆逼停。然而,被逼停的车上人员仍不愿下车配合检查。在多次警示无效后,银江下令强开车门。就在此时,车上的一年轻男子突然伸手到腰后处,准备掏凶器,陈建光眼明手快,果断出击,最终和银江将该男子成功制服。随后,陈建光等人在该男子身上搜出一支已上膛的仿真手枪,并在车上查获各类长短枪支近40支,子弹一批。经审查,车上4名嫌疑人正准备到某处实施抢劫。
接着,陈建光和队友连续奋战3个多月,成功打掉一个流窜在象州、兴宾、柳江等地实施“两抢”的团伙。
喜欢就干一辈子
自2003年从百丈派出所调到石龙派出所工作,陈建光每到一处村落都会记在自己的小本子上。10多年来,他不仅成了所里的“活地图”,也是群众最熟悉的人之一。
前不久,山东的一名男子称,到来宾寻找儿子,想请陈建光带他到高速路口坐车去武宣,陈建光送人上车后,还给了他20元车费,那人当场感动得跪下来,陈建光立即制止。像这样的事情,陈建光遇到不少,但凡群众有困难,他总喜欢伸手相助。他说,这也是他喜欢做这份工作最主要的原因。
随着年龄不断增大,很多人都问他:“你以后怎么办?”陈建光总是说,既然喜欢就干一辈子。□晚刊记者 莫岑 通讯员 莫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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