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覃凤姣)深更半夜,当街对陌生美女吹口哨并胡言乱语。近日,象州县男子张某为自己的“作”付出了代价。3月17日,记者从象州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告人张某在街上用不当方式撩妹挨打后,蓄意报复将当事女子砍伤,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据了解,张某今年26岁,未婚。去年9月27日凌晨2时许,他从亲戚家喝酒后步行回家,在路上遇见一个在路边打电话的年轻女子。见状,他趁着酒劲上前朝该女子吹了一声口哨,并用一些不文明的语言对她进行挑逗。
无端被“撩”的当事人莫女士一时气不过,上前打了张某一巴掌,并用手机对着他拍了一张照片。后来,双方各自离开。不过,事情并没有完。起诉书显示,张某挨打后怀恨在心,回家拿了一把菜刀到街上,将正在吃宵夜的莫女士砍伤。经鉴定,莫女士受到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事发当日,张某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砍伤莫女士的情况。据他交代,自己左脸挨了一巴掌后,对方还拿出手机来拍照,并声称要发到朋友圈,“我越想越觉得被侮辱了,一点尊严都没有。”回家后,他便换了一双跑鞋并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想去教训她,“来到那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看见打我的那名女子坐在榕树旁的夜宵摊喝酒,我直接冲上去朝那名女子的上身砍了一刀。”
归案后,张某随即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并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今年3月7日,该案在象州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张某表示自愿认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持凶器伤人,应对其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其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新闻推荐
2月24日,象州县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专责小组2017年第一次会议,专题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各个专责小组对2016年工作的总结,以及2017年工作计划,并对今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书记邓应文出席会...
象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象州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