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动车车主、驾驶人: 我大队在路面执勤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依法暂扣了一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至今仍有部分当事人未到我大队接受处理,现通知2018年1月1日前被暂扣车辆的车主或驾驶人于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我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对以上暂扣车辆进行处理。特此公告。 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5月2日 新闻推荐 来宾海事局组织“渡运安全月”应急演练。(来宾海事局供图)4月21日正值广西“三月三”假期,桂林市桃花江河段发生龙舟侧翻事件,造成57人落水、17人遇难的惨剧。如此悲剧给人们敲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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