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江宏坤,通讯员旺恒、吴漩漩)近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经过民警两个多月的追查,终于追查到一起交通事故逃逸肇事者张某。
据介绍,今年7月6日,在鱼峰区西江路双龙苑菜市附近发生一起两轮摩托车与一辆人力三轮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人力三轮车驾驶人何女士沿人行道过马路时,被一辆号牌为桂BQ1645的红色摩托车撞倒,造成何女士头部受伤并当场昏迷。肇事者驾车逃离现场,经医院检查,事故造成何女士颅内出血。
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经过查询得知,车牌号桂BQ1645的车主为覃某漫,但是覃某漫说他早已把车辆转卖给了彭某,只是未到车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民警调查发现,彭某为外来务工人员,持有的证件为暂住证。民警依据暂住证上的地址前往找寻彭某时,却发现彭某已不在该地居住,而且没有留下任何信息。民警再通过彭某的家庭住址、驾照等信息进行寻找,最终与在深圳工作的彭某取得了联系。然而彭某说,这辆摩托车转卖给了位于鱼峰区五岔路口的一个摩托车行。而摩托车行又把该车卖给了覃某芝,通过覃某芝,民警找到了肇事者张某。
经查,张某,男,23岁,武宣县人,他承认7月6日驾驶号牌为桂BQ1645的红色摩托车行驶到西江路双龙苑菜市路口附近时,与骑着人力三轮车突然在人行道处左转的何女士发生侧面相撞,由于自己是无证驾驶,看到有人受伤感到害怕,同时自己经济比较困难,于是选择了逃离现场。
目前,张某与当事人何女士达成和解,张某赔偿何女士10000多元的医药费。张某因涉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及无证驾驶,正接受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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