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记者 杨宇婷 通讯员 钟江群)国庆假期期间,市民韦先生因一块炸鸡排被电影院工作人员拒之门外,这是怎么回事?
“我买了电影票,想带点小零食进去,怎么就不行了?”10月3日晚,市民韦先生带着炸鸡排、酸梅汁和奶茶等食物,正准备进入城区某电影院影厅时,被工作人员拦住,并把他携带的酸梅汁和炸鸡排收走。看着影院内开放售卖的爆米花、薯片、饮料等食品,且可以带入影厅,韦先生认为这是影院在用不合理的理由限制消费者外带食品,变相强迫消费者购买影院内贩卖的物品。
韦先生于次日将该影院举报至市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理由是该影院存在强制或限制消费行为。接到投诉后,兴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经查,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影院实际上是允许消费者外带部分食品进入影厅的,但出于对影院观影环境考虑,禁止携带有异味或刺激性气味的食物,韦先生携带的炸鸡排气味较大,因此被工作人员收走。同时,执法人员未发现该影院有强制或限制消费行为。最后经执法人员的调解沟通,韦先生表示理解,并称以后不带有较大气味的食物进入观影厅。
“商家可以制作大字海报贴在显眼处,提前告知市民观影禁忌细节。”12315中心工作人员廖茁建议。
新闻推荐
本报来宾讯9月28日,来宾市在市工业园区凤凰工业园举行2020年第四次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共有30个项目正式开竣工,涉及新...
来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来宾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