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版)的通知》(来政发〔2020〕11号)精神,经上级批准,我单位定于2020年9月29日举办来宾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第一次实物配租抽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时间
1.配租通知单发放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9月24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兴宾区翠屏路来宾大剧院前厅领取(不得代领),逾期不再办理。
2.抽签分房时间:2020年9月29日8:10—9:30申请人入场,9:30开始抽签。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配租通知单原件到兴宾区翠屏路来宾大剧院内参加抽签。
二、房源情况
本次进行实物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600套。房源分布位置:乐福小区256套、龙福小区92套、金龟岛小区109套、文福小区48套、鸿福小区28套、盈福小区35套、金桂佳园小区18套、其他房源14套。单套房源建筑面积约为50㎡。
三、配租对象
兴宾区住建局2018年公示且经配租前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
四、配租方式
1.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配租。
2.签的内容分为房号签和轮候分房顺序签两种。抽得房号签的即取得公租房实物房号。抽得轮候分房顺序号签的,即取得下次分房的轮候顺序。在本次集中配租后,当可配租的房源达到10套以上时,将根据房源数量,按本次抽签取得的轮候分房顺序组织相同数量的申请人进行配租。
3.因故未能参加本次实物配租抽签的,其轮候顺序排在本次抽得轮候分房顺序的所有申请人之后。
4.抽签分房时,邀请来宾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抽签过程进行全程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五、租金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来宾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来价格〔2017〕9号)规定,来宾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楼层及朝向,租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4元,不同的住房保障对象实际应缴纳租金按来政发〔2020〕11号文件规定的核减系数确定。水、电、有线电视、电信、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六、有关规定
1.领取配租通知单和分房抽签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领或代抽,确实因身体原因不能到现场领取配租通知单或参加抽签的,须提交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
2.领取配租通知单或参加分房抽签时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并按规定全程佩戴口罩、排队微信扫码、测量体温并有序进场。申请人在入场领取配租通知单时须签订健康承诺书。
3.因个人原因,未在2020年9月29日9时30分前到场抽签或选房后30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保障资格。
七、特别声明
我公司未委托任何中介负责办理申请公租房的相关事宜,分配公租房均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如有中介收取办理费用的均属诈骗行为,群众可向公安机关或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72-4275731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72-4231213
来宾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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