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通讯员 覃建华 记者 杨宇婷)7月31日,在城区桂中商贸城附近发生一起改装电动四轮车撞上红色两轮电动车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所幸驾驶员佩戴有安全头盔,未造成严重后果。
据了解,当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值班民警接到警情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但民警到达现场时,只见现场有一辆已经损坏的红色电动车,驾驶员覃某下巴、嘴唇处均有擦伤。另一辆肇事的电动四轮车已经逃离现场。
民警从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看到,两车相撞瞬间,红色两轮电动车驾驶员覃某整个人被撞得腾空而起,而且落地时,其头部先着地。覃某事后回忆说,幸好当时自己戴了安全头盔,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后来她检查头盔时发现上面有一条裂缝。
随后,民警经排查找到肇事电动四轮车及驾驶员蒙某叁,并发现肇事电动四轮车是一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私改拼装车,且蒙某叁没有驾驶证。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解处理中。
近期,来宾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教育活动,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警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市民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有所提升。交警提醒: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有助于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请市民千万不要麻痹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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