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来宾讯(记者/蒙进煌通讯员/李楠)12月20日,来宾市人大常委会《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召开。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来宾市高层建筑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今年11月,该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共有493栋,且数量以每年两位数持续高速增长。另一方面,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突出、隐患巨大。在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中,406栋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中就有379栋存在火灾隐患,隐患率高达93.35%,且隐患绝大部分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
根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来宾市制定了这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借鉴区内外地方立法经验,并结合来宾市实际制定。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7条,消防安全管理15条,条例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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