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记者 李冠才)11月22日14时许,兴宾区桥巩镇桥巩街的刘老汉在自家甘蔗地里烧甘蔗叶时,不慎将周边甘蔗林点燃,所幸火势被及时控制,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因违反市政府发布的《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甘蔗叶)和垃圾的通告》中“在禁烧区域燃烧甘蔗叶”,刘老汉被罚款1500元。
据兴宾区桥巩镇政府工作人员潘延府介绍,当天下午,他们在出差途中看见一片甘蔗地里燃起大火,便前去察看。帮助扑火的群众告诉工作人员:“刘老汉在烧自家甘蔗叶时,因风向变化,把火引到了周边的甘蔗林。我们都劝他不要烧,他非不听,坚持点火。”最终,众人合力将火完全扑灭,但还是烧毁了周边约70平方米的甘蔗林。
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及时联系刘老汉,让他第二天到现场指认,并作相应的处罚。23日上午,刘老汉带着兴宾生态环境局、桥巩镇政府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指认,并表示悔过。最终,执法人员依规对其处以1500元的罚款,当天刘老汉交纳了1000元现金,剩余500元承诺在11月26日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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