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19时,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的陪同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潜逃两年的姜某,来到市看守所服刑。因为担心自己被羁押后,家里生活无法维持,姜某东躲西藏两年多,最终还是交警帮他解决了后顾之忧,让他安心服刑。
据市交警三大队大队长赖祖强介绍,2015年10月20日,姜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追尾撞上停在路边下客的公交车,造成姜某头部、腿部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对姜某进行血液检验鉴定时发现,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因为涉嫌危险驾驶,办案民警当即对其立案侦查。2016年10月17日,姜某被兴宾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向兴宾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姜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不过,办案人员考虑到姜某在事故中受伤,需要住院治疗,经研究后决定待其伤情好转后再执行拘役。
然而,就在姜某康复后,三大队主办民警覃文良数次到姜某家执行法院的逮捕令,姜某始终避而不见。覃文良多次到姜某家做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其配合交警工作,但对于家属的劝告,姜某既听不进,也不敢与交警碰面。覃文良认为,其躲避处罚背后肯定有自己的难处,于是进行了大量走访。得知姜某家中有4口人,妻子因病无法工作,两个年幼的孩子还要照顾,全家就指望他一人挣钱养家。姜某受伤后,一家人只能靠政府发放的低保维持生计。此外,村委为了照顾其家庭,为其争取到在村里收集垃圾的工作,每月给其1800元的工资,基本能解决家庭生活开支。当民警上门执行逮捕时,姜某因为害怕被拘役后丢掉工作、家庭没有收入无法维持、老婆带着小孩离他而去等问题,所以一直躲着民警。
了解情况后,覃文良多次向当地政府、村委汇报,希望能找到办法解决姜某家庭的实际困难,让姜某能安心服刑。最终,村委找到姜某,提出在其服刑期间会先找人顶替工作3个月,待服刑期满后再恢复其工作,同时先垫付8000元工资,解决其家庭3个月的生活费用及明年孩子的学费。另外,民警和村干部还做了姜某妻子的思想工作,让她安心在家照顾孩子。得到村委和妻子的保证后,姜某打消了心中的顾虑,于12月7日主动找到办案民警,称愿安心服刑。
12月12日,姜某到达法庭,领取判决书,由民警押至市看守所服刑。
在这起案件中,警方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照顾到了其家庭,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也给社会极大启示,使人由衷敬佩。■晚刊记者 莫岑 通讯员 覃建华
新闻推荐
(记者韦海臣通讯员王兰兴覃长现)“感谢你们这么认真的工作,不怕苦、不怕累来乡下做这么多工,真正是为民办实事。”12月1日上午,兴宾区城厢镇泗贯村委岜山村村民巫连醒,给兴宾区征地办信访股送来了一面...
来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来宾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