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莫岑)看到正在发生的事情,拍个照片或视频发到朋友圈,成了不少人的“常规动作”。近日,来宾市23岁的莫某,随手将一条辱骂警察的造谣视频发到朋友圈,被行政拘留5天。今年以来,有不少网民因发布虚假信息,制造、散播谣言被处罚。民警告诉记者,除了不能发布虚假信息、不能制造谣言和传播谣言外,网民在拍摄视频、图片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拍摄时不能影响民警正常执法。“网民在拍摄视频时,对我们来说也是一种监督,而且为还原真相提供了原始资料,更有力地推动了警察、政府执法规范化乃至整个社会风气的改善,因此,从另一种角度来说也是对我们的一种保护。”城北派出所一位民警表示,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要注意,拍摄警察执法过程可以,但是不能影响警察的正常执法行为。另外,拍摄的视频也应力求客观,尤其是将视频传播到媒体或网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宪法》第41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第二,围观群众要与警察保持一定的距离。民警告诉记者,这样做一是为了保护现场;二是为了保护群众安全需要;三是案件保密需要;四是为了不干扰到法或现场勘查工作。因为群众越靠近现场意味着越危险,很可能会给警察办案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例如破坏现场、泄露案件侦查信息、有可能被误伤、被劫持等。
第三,警察执法时,不该问的不要问,不该拍的不要拍。一方面是可能会干扰正在执法的警察;另一方面围观人群可能有嫌疑人的同伙。因此民警提醒,不要拍摄敏感的案件现场或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拍摄时应该有边界意识,不要拍摄到需要保密的场景,因为泄露国家秘密是违法的,轻则现场警察会对你拍摄行为进行警告要求你当场删除照片,重则甚至会被拘留。随意拍摄执法抓捕活动不仅仅会暴露警方行动,甚至拍摄涉及抓捕毒贩、涉及国家安全等执法活动很可能会暴露警察的身份,陷他们于危险之中。”
第四,标题党、恶意造谣将受到法律制裁。因此,拍摄警察执法的视频应力求客观,尤其是将视频传播到媒体或网上,不能掐头去尾,让人产生误解,引起社会的混乱和公众的恐慌。否则,即使事实得到澄清后,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仍得不到弥补。
民众如果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不满意,可以通过正规的渠道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的诉求,但若仅仅是为了发泄个人情绪,公然在社交网络上扭曲事实、恶意侮辱,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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