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上的温馨提醒。
来宾网-来宾晚刊讯16日早上,来宾市民的朋友圈被一则来宾交警在人行道上贴罚单的视频给刷屏了。交警开始对人行道占道停车进行整治处罚了?其实,这只是一张温馨提示的告知单,并不是所谓的处罚单,在单子上写得很清楚,“警告一次,下不为例!”民警称,当天很多违法停放占用人行道的车辆都收到了同样的告知单,目的就是希望他们能改正自己的违法行为。
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民警称,长期以来,有不少市民贪图方便,把车停在人行道上。此外,还有一些企业为了搞活动、做宣传的需要,也经常占用人行道。当天,民警分别对违停的车主和企业工作人员进行了警告和批评教育。而对于把行人“逼”到机动车道、开设流动小卖部的摊主,民警则采取了警告劝离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占用有限的道路通行面积,降低道路通行率,同时驾驶员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出入时往往会使其他交通参与者无法适从,使得原本狭窄的人行道、车道变得拥挤,使得行人、两车交汇时极易导致碰撞事故的发生,尤其是造成人行道拥堵后,阻挡行人通行,被赶到机动车道上行走,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
有不少细心的市民注意到,市区内最近出现了很多新施划的停车泊位。据悉,为提高城市公共资源利用效率,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创建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城市管理工作要求,来宾市已经推进重新施划及管理停车泊位工作,新增1000多个停车位。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请别为自己图一时的方便而再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请大家按规划好的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交警的心愿只是希望城市的交通更加的有序畅通,事故悲剧不再重演,希望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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