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一个内容为“交警执法过程中导致一中年妇女晕倒”的小视频迅速在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中传播。该视频录制者声称: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交警为罚款50元钱而拦停一批电动车,导致被拦停的一名驾驶员晕倒,并就此指责来宾交警的执法有问题、素质很差……到底怎么回事?记者就此事进行走访调查。
事件还原
电动车驾驶员晕倒在地
原是未进食引发低血糖
记者采访得知,3月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周金辉和其同事在市区盘古大道开展“双百日”整治大行动,重点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11时55分,莫某驾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被周金辉引到非机动车道内等待检查。不料,莫某在接受教育劝导过程时突然一头倒在一旁的在绿化带上,并失去行动能力。周金辉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莫某疑是突发某种疾病导致失去行动力,他先是请求旁边的一位女性市民帮助照顾莫某,然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据了解,此时莫某并未完全昏迷,她告诉周金辉自己头晕手麻。周金辉随即脱下身上的棉衣给莫某盖上,并为其搓手,还拿来纯净水给她润口。待医院急救车到达后,周金辉与医生一起将其送上急救车,并驱车与救护车一起前往医院,同时通知莫某的家属这一情况。随后,莫某的家属赶到医院。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莫某家属对周金辉的救助行为表示感谢。
事后据记者向莫某家属了解,50多岁的莫某是兴宾区平西村委南村人,家里经济情况困难,她以做家政和保洁工作维持生计,常年患有低血糖并发症,平日在家就有晕倒的现象,所以在家中备有葡萄糖等应急药品。当日她和往常一样驾驶电动车到市里某企业做保洁,因早上出门太仓促,没来得及吃早餐,由此引发低血糖,所以才在路上晕倒,与民警的执法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视频背后
网络疯传不实视频
疑为被罚市民故意报复
随后,记者又多方走访事发地附近的市民。
“她是自己晕倒的,并不关民警的事。民警积极应对,将她及时送医救治,体现了来宾警察的优秀品质。”事发时在场的杨先生说。据杨先生观察,拍摄视频的人疑是因为事发前其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违法行驶,被民警处罚了50元,心中不服气,又恰好碰上这事,于是就拍摄了该视频,并在其中添加一些误导群众的言语,以此来报复。
在附近居住的市民韦女士也证实了杨先生的说法,“当时我刚好路过,看到民警正在这里执法,对于违法的电动车主,有的被罚款,有的正在接受教育劝导,现场情况并未有异样。而且当时确实有一位刚交过罚款的市民在现场拍摄视频。”韦女士告诉记者。
最后,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听信谣言,不要以讹传讹,更不要随意转发网络上不实的信息和视频。对于造谣传谣者,警方将会依法追究其责任。
相关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晚刊记者 唐毓钦 通讯员 罗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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