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严格的年龄限制,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不予办理,更不准驾驶机动车。但随着来宾市农村道路建设实现村村通水泥路,摩托车、电动车成为农村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一些初中、高中生为图方便,偷开家里的摩托车、电动车外出,而且经常三四个人同乘一辆车,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未成年人驾车屡见不鲜
去年以来,多起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及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给大家敲响警钟。
2016年2月9日22时,兴宾区凤凰镇彭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彭某、江某二人受伤;今年11月11日下午,凤凰镇曾某(初中生)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陈某受伤,在去医院抢救途中死亡;今年1月14日20时,兴宾区南泗乡谢某、谢某某驾乘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谢某、谢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当前,来宾市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主要集中在两类人群中:一是农村地区青少年,二是城市12~17岁阶段的中小学生。其中绝大部分为男性青少年。记者近日在市六中门口观察发现,每到上下学高峰期,学生驾驶电动车的现象随处可见,甚至有不少小学生也在其中。而在农村地区,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的情况较多。
家长监管缺失是直接推手
多名家长向记者表示,骑摩托车与骑自行车、电动车没有本质区别,他们只考虑孩子上下学方便,有的甚至认为孩子的车技很好、很放心。还有一些家长发现孩子偷偷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后,担心严教严管会引发孩子的极端行为,所以对孩子的行为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教,客观上助长了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的不良之风。
家长的默许和监管缺失给未成年人驾车上路提供“后门”。一方面,很多家长只注意到孩子的身高等已“达标”,而忽视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年龄;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存在好奇、比较心理,自控力较弱,看到同龄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也禁不住想“过车瘾”。采访中,不少学生坦言骑摩托车只因“够酷”。很多未成年人在与同龄人的交往中,相互观察和模仿,使得原有的错误价值观、不良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得到强化,从而在心理上产生攀比心态,看到其他同学有摩托车、电动车,也要求家长购买,而家长往往因溺爱而妥协。
记者手记:
近年来,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现象逐年增多,单靠公安交警部门的监管只是治标不治本,还需要学校、家长切实重视起来,多方合力,把严禁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路当成义务与责任,严格监管。
针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只有切实消除危害未成年人安全的隐患,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关注度,提高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才能为未成年人筑牢一道交通安全“防火墙”。■晚刊记者 唐毓钦 通讯员 覃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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