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月7日《来宾晚刊》)
一些网友和市民可能觉得难以理解这样的“禁燃禁放”规定,但是,根据环保部1月28日通报,按照PM2.5小时峰值浓度排序,来宾市为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第二大市,这样的结论使得我们无法不正视市区环境空气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正因如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布《通告》,也表明了政府整治城市环境、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和勇气。
按照《通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西至华侨大道,东至湘桂铁路,南至天然桥路,北至铁北路,围成的区域和外延2公里的范围内,全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果在禁燃禁放范围内因为特殊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公安部门同意,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规定种类的烟花爆竹。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在政府划定的禁燃禁放范围内,若不是有特殊的需要,则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旦有人违反《通告》的规定和条款,将受到包括罚款等在内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角度来看,政府出台这样的规定,绝非“任性之举”,而是体现了对整个社会的生态环境、老百姓的居住环境以及百姓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在禁燃禁放令实施期间,我们牺牲掉的可能是一些热闹气氛、一些传统习俗,但是我们得到的,却是清洁的空气、蓝天白云、呼吸的自由以及身体的健康。所以对于政府发布的禁燃禁放《通告》,不管是企业、商户还是普通的市民百姓,都没有理由不给予理解与支持,并且严格按照《通告》的要求,对照《通告》的规定来行事。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政府出台的禁止性规定是必要的,但是市民自觉自愿地放弃燃放烟花爆竹,才是最值得肯定的,当一种延续千年的传统习俗已经不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固有的传统观念理应慢慢松动,逐渐让位于新的理念和思想,反映到现实生活中,就是生产和生活方式上的与时俱进、移风易俗。
“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第二大市”的头衔,已经给了我们足够的教训,客观上也促使民众开始反思自己的生产生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现在再加上类似政府《通告》这样的引导和督促作用,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新的一年里,来宾百姓一定能够呼吸到更多的清新空气,享受到更多的蓝天白云。□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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