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底薪,两名利用暑假打工的学生为了拓展业务,到柳州市区繁华路段乱贴小广告,因为太“投入”而将小广告贴到城管执法岗亭,被执法人员当场批评教育,责令清理所张贴的广告。当前进入暑期学生兼职旺季,学生应多加提防避免落入陷阱。
小广告贴到执法岗亭旁
7月31日上午10时,两名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拿着一沓厚厚的小广告,沿着龙城路一路走一路往电线杆上粘贴。此时,城中区城管执法人员刚好在聚宝大厦门前的岗亭办公,发现了这两名年轻人的异常举动。当两人贴到城管执法岗亭附近时,仍然懵懵懂懂毫不避讳,继续张贴小广告,城管执法人员当即上前查处。
原来,这两名年轻人分别姓张和姓吴,小张就读于来宾市某技术学校,小吴则是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学生。暑假期间两人希望在参加社会实践的同时,打工赚些生活费。
两人应聘到同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后,成了业务同事,但公司不给他们发底薪,收入跟销售业绩挂钩。为了提高业务量,两人买来纸笔自制小广告,专门来到市中心繁华路段,粘贴广告招览业务,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违反城市管理规定。
执法人员对小张和小吴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没收剩余的小广告,责令两人将所张贴的小广告清理干净。
找兼职须防落入“陷阱”
记者从网上发布的信息获悉,某些柳州本地暑假兼职的招聘广告,吹嘘工作自由轻松,工作地点在网络上即可完成,薪酬为每小时50至100元,而且男女不限、学历不限、年龄不限,只要懂得上网就可以。按照这个待遇薪酬,每天工作8小时最少有400元收入,1个月下来就有万元收入,门槛之低、收入之高令人怀疑,而联系方式竟是加QQ号。
记者从柳州市劳动保障热线、法律援助热线获悉,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学生兼职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在劳动合同法管辖范围,而是属于劳务关系,产生纠纷后依据民法解决。
据介绍,以各种理由拖欠勤工俭学报酬的事例,现实中屡屡出现,其中发生过的事例是,用人方以学生没有银行卡,无法现金支付为由,拒绝支付薪酬。因此学生兼职打工应与用人方签署协议,约定工种、薪酬、工作时间等事宜,现实当中很多用人方不签订协议,兼职学生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避免出现“掌柜不认账”、拖欠薪酬的情形发生。2
今报记者陈刚 通讯员邓湖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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