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 通讯员杨文葵)近日,从宜州来柳务工人员阿飞(化名),从原雇主处领到了自己的1000元工资,而他也将电脑归还给雇主,至此,警方参与调解的一起劳资纠纷宣告圆满解决。
6月21日上午10时许,柳州市柳邕路金城商贸城某锁具店的老板阿仓(化名)来到门面,发现一台办公电脑不翼而飞,而门锁完好无损,没留下撬锁的痕迹,而他发现,员工阿飞迟迟不见来上班。莫非是阿飞所为?阿仓拿起电话打110报警。
柳石派出所社区民警覃吉胜接到报警赶往现场。经了解,阿飞曾于6月20日跟老板阿仓开车出差到来宾市。在路上,因生意问题,两人意见不合发生了摩擦。见阿飞不服从分配,阿仓一气之下便向他提出;“不愿干就走人。”性格好强的阿飞哪受得了这份“窝囊气”,他让阿仓停下车,气冲冲地离开现场。阿飞走后,阿仓意识到自己态度不对,开车回去追,劝阿飞回车,但阿飞去意已决,拒绝了老板的提议。当晚,阿飞独自在来宾住了一晚,次日上午,独自回到柳州,越想越气的他,跑到门面就把阿仓办公的电脑扛走。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来到出租屋找到阿飞,阿飞承认拿走了电脑。原来,今年4月,阿飞应聘到阿仓门面打工,每月工资定为1500元,如有超额销售量另有提成。但阿飞5月份只领到1230元工资,270元被阿仓克扣,这让其感觉很不爽。
见民警到来,阿飞扬言不要民警管,自己会“摆平”这件事。对此,民警耐心劝阿飞不要有过激行为,应当依法追讨回所得的工资,不能随意扣押别人的电脑。
了解事情原委后,民警认定阿飞行为不构成盗窃,属劳动争议纠纷,按规定不属于警方管辖,应到劳动监察大队或法院处理,但双方均表示都不愿找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愿接受警方调解。
经民警调解,阿仓同意阿飞辞职,并同意阿飞的要求,支付其5月份被克扣的工资270元,6月份工作21天的的工资1050元,两项合计1320元;因阿飞工作上的失误造成公司的损失,征得阿飞同意,阿仓扣除阿飞320元,扣除后支付给阿飞1000元;阿飞则将他拿走的电脑归还阿仓。双方达成协议后,对民警的调解表示满意,一场劳动争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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